江南jiangnan(中国)关于学术出差报销的规定

 
江南jiangnan(中国)关于学术出差报销的规定
(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江南jiangnan(中国)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会议,介绍我院的学术活动和成果,了解最新的学术信息,展开学术交流。
1. 每位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必须提前持会议邀请、系主任签字和与会论文交院科研秘书,由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差旅费用。
2. 报销费用包含往返会议举办地的旅费,市内交通费、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和会务费。报销标准参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标准。
3. 中级职称的教师每年可报销一次差旅费用,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年可报销两次差旅费用。
4. 每系每次学术出差由学院报销的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四人,英语系原则上不能超过八人。
5. 参加外院学术方向以外的学术会议,学院不予报销。
6. 担任相关一级、二级和三级学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的教师参加本学会的学术会议可享受计划外的资助,每年不超过一次,可不提交论文。
7. 院级领导、院学术委员会领导、系主任或副系主任作为本学科代表参加会议可享受计划外资助,每年不超过一次,可不提交论文。
8. 在北京举行的学术会议,如果只需要支付会务费和市内交通费(往返目的地一次的车费)可以不计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