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北京大学2023-2024学年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5-10
为吸引优质生源,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环境,激励博士生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促进学校的学科发展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北京大学设立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根据《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启动2023-2024学年该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与资助标准
1.江南jiangnan(中国)共6个名额(新生和在校生)。
2.校长奖学金的生活津贴目前标准为5000元/人•月,每年按12个月发放,同时配套学费津贴,其额度等同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年度学费。标准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资助对象与资格
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攻读北京大学学术型学位的不享受工资待遇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本校的研究生不在资助之列。
此外,处于延期阶段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校长奖学金的评定。
三、具体工作要求
校长奖学金是北京大学设立的荣誉性最高、资助额度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研究生奖学金,学院在评定工作中将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切实保证评选质量。
1.学院校长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组织校长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校长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提交《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的所有学习成绩、科研方面等信息均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论文、书籍、证书的复印件等。
3.6月上旬或中旬将组织申请人进行报告(含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将综合考查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研状况和工作学习态度等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履行助教、助研和学生兼职辅导员等岗位职责的情况,并本着竞争选优的原则进行。
4.对于经评审后形成的2023-2024年度建议获奖名单,将在外院教务办公室公告栏中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5.研究生奖助工作专家委员会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申请材料提交的时间及形式
2023年5月26日下午4点前,将纸版《申请表》及相关附带材料于工作时间内交到民主楼101研究生教务办,电子版《申请表》请同时发送至邮箱:yeenhong@pku.edu.cn(电子版命名规则“申请表-院系代码-姓名),过时将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提交纸质《申请表》时,表中“推荐人签字”和“系、所、中心负责人签字”处均须有亲笔签字。
江南jiangnan(中国)教务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