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度北京大学翁洪武科研原创基金申请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注意:请于12月15日下午5点前向外院教务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各学院(系、所、中心):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从事高水平的原创科学研究和面向社会基层的调研,提倡实践调研与理论创新紧密结合的扎实学风,翁洪武先生捐资设立北京大学翁洪武科研原创基金,重点资助我校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的优秀研究生从事原创科学研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应为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的非毕业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

2.品德优良、科研能力突出。

3.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以及弄虚作假行为等不良记录。

4.应有前期相应的科研成果作为本次项目申请的基础。

5.项目可由1人独立申请或由多人合作申请,鼓励跨学科研究。如多人合作申请,须由1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组的总人数不能超过5人。

6.申请人只能负责或参加一个翁洪武科研原创基金的研究项目。

7.已获得才斋奖学金等类似奖励资助的博士生,原则上不能再申请本项基金。

二、名额和标准

1.翁洪武科研原创基金的资助以项目为单位,2015年度拟资助院系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科、地空、哲学、经济、光华、法学、社会、政管、外院、对外汉语、城环、环科。

2.资助标准为不高于3/课题,经费分两个阶段进行拨付。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1. 上述每个单位推荐一个申请项目;

2.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各学院(系、所、中心)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资助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名单无异议后,在奖助管理系统中录入学生信息,并导出院系汇总表格报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3. 研究生院依据相关规定,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并提交捐赠方进行审核,确定获资助名单及额度;

4. 获资助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四、中期评审及结题

1.各院系按要求组织中期评审,获资助者须汇报课题进展状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2.获资助的研究生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完成课题并结题。

3.项目结题要求为:至少一篇被录用或已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以及学位论文或高水平的原创科研成果等。

4.项目结题时,各院系须组织答辩形式的结题评审会议,给出详细的结题意见,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相关成果将提交捐赠方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获得第二阶段的50%经费资助。

5.获资助的研究生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学位论文、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须标注“北京大学翁洪武科研原创基金项目资助(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五、经费使用

1.翁洪武科研原创基金将分阶段拨付至获本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后,研究生院将拨付总经费的50%。结题后,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报送结题材料,对于通过中期评审、结题评审且履行相应义务者,研究生院将在结题程序完成后拨付总经费的50%

2.本基金的经费用于支付科研项目的各种开支,包括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国内合作与交流费(差旅费)、劳务费、印刷出版费,以及其他以开展研究工作为目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必要费用。

六、相关管理

1.申请者在资助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资助资格: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②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③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④有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2.研究生院对获资助者进行不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基金将终止对其进行资助。

七、材料提交要求

各院系于20151221(学院要求12月15日前)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rsjzb@pku.edu.cn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新太阳5522房间),具体要求如下:

1.  在奖助管理系统的“奖学金评定”界面中选择“翁洪武科研原创基金”,录入学生信息,并导出院系汇总表格,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仅纸质版)

2.  《北京大学翁洪武科研原创基金申请表》(申请者填写,纸质版和电子版)

 

                                   

                                       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20151210





翁洪武科研原创基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