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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大学2011年度才斋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1-09-14
关于北京大学2011年度才斋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奖助发[2011]09号
各人文社科学院(系、所、中心):
为鼓励我校人文社科优秀博士生的科研创新,大力提升传统优势学科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在北大青鸟集团公司的支持下,我校设立了“才斋奖学金”。根据《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11年度才斋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与名额
才斋奖学金的资助以项目为单位,本年度全校资助不超过15个项目,额度为3~5万元/项目。评定后分三个阶段拨付经费。
研究生院根据捐助协议并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申请名额,所有名额均为推荐名额。名额在2名及2名以上的院系在上报名单时,须注明推荐次序。
北京大学2011年度才斋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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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
院系
|
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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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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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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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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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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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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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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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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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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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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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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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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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
2
|
艺术
|
1
|
国关
|
2
|
对外汉语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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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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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研究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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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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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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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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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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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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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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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之外,各相关院系符合申请要求的博士生也可在征得导师和院系主管领导同意后,以自荐形式直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人文、社会传统优势学科领域优秀博士生,须品德优良、科研能力突出,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此处所指博士生是指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2.申请人应为博士生二年级及以上、且非毕业年级的学生博士生。
3.项目可由1名博士生独立申请或由多名博士生合作申请,鼓励跨学科研究。如多人合作申请,须由1位博士生担任项目负责人,参加项目组的总人数不能超过5人。
4.申请人在校期间,只能负责或参加一个才斋奖学金的研究项目。
5.已获得校长奖学金、学术新人奖等类似奖励资助的博士生,不能申请该奖学金。
三、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填写《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此表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奖助工作”的“下载专区中下载),向所在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各院系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于2011年9月27日(周二)将推荐学生名单及填写完整的《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申请表》报送至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红二楼2109室)。
3.研究生院依据《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获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负责将经费划拨至获奖学生所在院系。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遵照《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经费管理细则》执行。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经费管理细则》(见研究生院网站)执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奖助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62756356 62753984
E-mail:yanghu80@pku.edu.cn,chenqiuyuan@pku.edu.cn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才斋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