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方网站外籍教师经费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修订

 
江南官方网站外籍教师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南jiangnan(中国)长聘外籍教师经费管理,落实经费使用标准化、规范化,参照《北京大学外籍专任教师(Z岗)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大学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南官方网站外事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据《江南官方网站外籍教师聘用标准》,长聘外籍教师划分为讲席教授、专业教授、语言教师三个序列。每位教师的薪酬、科研与办公经费、国际旅费补贴、住宿及保险费用均依据其所处序列而定。
第三条 薪酬
(一)长聘外籍教师薪酬由学院按月统一发放,薪酬标准(税前)如下:
  • 讲席教授: 20,000元/月;
  • 专业教授: 15,000元/月;
  • 语言教师: 8,000-10,000元/月。
(二)长聘外籍教师的聘用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不多于三年,原则上不允许直接延聘。若聘期长度可覆盖一个完整学年(通常为秋季学期始至来年春季学期末),寒假期间学院支付薪酬。一般情况下,暑假期间(7月、8月)不支付薪酬。
第四条 科研与办公经费
(一)科研与办公经费由其所在的系所中心负责提供及管理;
(二)科研与办公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限用于学院教学科研任务有关的事宜。
第五条 国际旅费
(一)若聘期至少覆盖一个完整学年,学院每学年为长聘外籍教师报销国际旅费标准如下:
  • 讲席教授: 每学年报销一次国籍国至北京往返机票;
  • 专业教授: 每学年报销一次国籍国至北京往返机票;
  • 语言教师: 每学年报销一次国籍国至北京单程机票;
(二)若聘期不足一学年,学院党政联席会另行酌情商定。
第六条 公寓住宿
(一)依据学院实际房源情况,为长聘外籍教师配给符合学校指导标准的公寓,学院承担公寓租赁费用。公寓房源一般安排于中关新园。入住教师需自行缴纳公寓押金及支付日常物业、水、电、燃气、网络、电话等费用。
(二)若因学校房源紧张,无法提供住宿,学院鼓励外籍教师自行寻找公寓。学院提供4000元/月(税前)租房补贴,补贴与每月工资合并发放。
第七条 保险
学院统一为长聘外籍教师购买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来华人员综合医疗保险,险金标准如下:
 
 
 

 

18-45岁

46-69岁

聘期

半年

/一学期

一年

/一学年

半年

/一学期

一年

/一学年

投保金额

900元

1500元

1200元

1900元

 
第八条 长聘外籍教师薪酬、国际旅费补贴、住宿及保险费用均由外事办公室负责管理。外事办公室依据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聘任规划编制经费预算。
 
(本办法经2018年1月11日第18001次院务会讨论通过,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2019年1月第一次修订,2020年10月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