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度江南jiangnan(中国)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一、资助对象:
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处于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不参评,本学年出国、延期、休学和停学的学生不参评。留学生不参评。
 
二、基本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优先考虑有科研成果发表的研究生;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服务。各系、所、中心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
 
三、奖学金标准:
学术型硕士生8000元/人•年,专业型硕士生8000元/人•年。
 
四、专项学业奖学金由各系所中心组织评定。请申请人将纸质版申请表于9月13日前交给本系、所、中心秘书(详见下表)。
 
五、各系、所、中心收到学生申请表后组织评审,并于9月26日上午10点前向学院提交初评推荐名单。

 

系、所、中心

接收老师

办公地点

德语系、法语系、西葡意语系、朝韩语系、国别和区域研究

郝赟老师

外文楼104

俄语系、东南亚系、语言所、世文所、南亚学系、西亚系、亚非系

苏晓老师

外文楼104

日语系(含日翻硕)

杜晓梅老师

外院新楼130

英语系(含英翻硕)

潘桂英老师

外院新楼307

阿语系

徐文老师

新楼224


附件:专项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江南jiangnan(中国)教务办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