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jiangnan(中国)关于评选2020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0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

 

各位2020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和《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现启动江南jiangnan(中国)2020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

2.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

3.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安排,主动履行公民义务,表现出较强的公民责任意识,无违反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5.对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

6.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7.“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8.就业过程中存在违约的同学不得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三、评选名额

学院工作小组按照应届毕业生总人数15%的比例确定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初评名额,并综合各班情况进行名额分配。从初评的“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评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院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因疫情原因,学籍异动截止日期延后,名额跟据院系应届毕业生人数规模,和往年学校整体毕业学生规模进行核算。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各班的人数情况进行奖励名额分配。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4月17日-22日  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1:外院2020年优秀毕业生参评学生汇总表》并提交给班级负责人(请与班主任协商后,确定一名不参评同学担任组织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班级负责人),班级负责人对申请人资质经行初审,汇总后将文件及邮件标题命名为“外院2020年参评优秀毕业生学生名单+年级班级”提交至学工办邮箱789@pku.edu.cn

(二)班级初评

4月23日-26日  院学工办审核提名人参评资格并将符合条件的候选名单通过邮件反馈班级负责人,各班在班主任指导下组织民意测评确定班内推荐人选,因疫情原因,无法组织线下民意测评,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在线方式进行。4月26日17:00前将《附件2: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班级民意投票汇总表》(需班主任电子签名)电子版,以邮件形式,标题命名为“优秀毕业生班级民意投票汇总表+年级班级”提交至学工办邮箱789@pku.edu.cn。

之后,被推荐的学生通过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申请路径:登录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申请单项奖励。

(三)学院评审

4月27日-5月10日  学院工作小组进行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并组织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答辩(具体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院公示

5月11日-14日  评选结果公示

五、注意事项

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

 

联系人:卢敏 刘东奇

电  话:010-62751588  

 

                                                                                                               江南jiangnan(中国)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