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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通知
2019-04-18
各位2019届外院毕业生:
根据学校通知,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和《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现启动江南jiangnan(中国)2019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两项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
2.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4.对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
5.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6.“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从“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7.就业过程中存在违约的同学不具备优秀毕业生参评资格。
三、评选名额
学院工作小组按照应届毕业生总人数15%的比例确定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初评名额,并综合各班情况进行名额分配。从初评的“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中择优评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院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由于学籍异动尚未截止,准确初评名额以5月6日17:00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预毕业人数乘以对应的比例为准。届时,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各班的人数,统筹各(系、所)中心情况,进行奖励名额分配。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4月18日-22日 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1:外院2019年优秀毕业生参评学生汇总表》并提交给班级负责人(请与班主任协商后,确定一名不参评同学担任组织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班级负责人),班级负责人对申请人资质经行初审,汇总后将文件及邮件标题命名为“外院2019年参评优秀毕业生学生名单+班级”提交至学工办邮箱789@pku.edu.cn
(二)班级初评
4月23日-26日 院学工办审核提名人参评资格并将符合条件的候选名单通过邮件反馈班级负责人,各班在班主任指导下组织民意测评确定班内推荐人选。4月26日17:00前将《附件2: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班级民意投票选票》纸质版提交至燕园大厦632学工办,《附件3: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班级民意投票汇总表》(需班主任签字)纸质版提交至燕园大厦632学工办,电子版提交至学工办邮箱789@pku.edu.cn。
(三)学院评审
5月6日-10日 学院工作小组进行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并组织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院公示
5月10日-14日 评选结果公示
五、提醒事项
1.各毕业班在组织评选、召开班会时,可与辅导员联系,一并进行“学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主题班会宣讲活动。
2.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
联系人:冯一帆 王艳超
电 话:62751588
江南jiangnan(中国)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